Key Terms in Contract Law of Hong Kong, Mainland China and Taiwa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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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岸三地合約法主要詞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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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合約法」是法律系統的基礎,在現代法治社會尤為重要。社會發展有賴各層面的自由交易,自由交易乃基於自願約定的協議。合約法正提供民商事協議的法律保障,確保個體法人間能自由平等貿易通商,洽議各類協定。中國大陸、香港與台灣近年交往頻繁,在政治經濟、社會文化等領域關係愈趨密切。雖然三地同屬華人地區,但採用不同之法律制度。香港九七年回歸中國後,仍然沿用普通法體系,法律條文及法院判例均具約束力。內地與台灣則奉行大陸法體系,以成文法為主要法律來源。故此,三地的法律條文及詞彙有許多不同之處,值得研究探討。


本書分為甲乙兩部份。甲部內容按合約構成、內容及效力等範疇分立五篇,剖析多個重要詞彙在中港台三地的法律意義。每篇文章先講述詞彙之普通法概念,再探討內地與台灣法的定義和解釋。分析扼要清晰,涵蓋三地法例,及32個英國等地之普通法案例,相信會令讀者全面理解兩岸三地合約法之核心概念。乙部收錄了中港台合約法英漢詞彙102條,以香港普通法合約概念為基礎,再加入內地與台灣詞彙,所根據的法條及詞典來源均逐一羅列,讀者可一目了然。本書檢視三地合約法詞彙翻譯及法理上之異同,在不同段落加插三地案例、文書例句等,理論實踐互相補足,期望為讀者提供基礎的法律知識。


本書可成為三地法律翻譯員、法律專業人員的必備參考,如今三地商貿往來頻繁,律師事務所愈多使用中文處理案件,本書定能在法律文書草擬及翻譯大派用場。對於法律系的教授和學生,本書可供教學及研究參考。本書亦適合多個學系的師生閱讀,如中文、翻譯及語言學系,工商管理學系,工程學系等,以研究相關課題,或了解法律背景知識。此外,合約法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,故本書對各界人士均具相當的參考價值。

*現於亞馬遜中國有售

ISBN
978-962-937-241-5
Pub. Date
Jun 1, 2014
Weight
0.858kg
Paperback
304 pages
Dimension
185 x 260 mm
筆者十分高興出版《兩岸三地合約法主要詞彙》,用中文介紹中港台法律詞彙,系統整理三地英漢譯詞。此乃首部從翻譯詞彙角度討論中港台合約法術語之書籍,其中意義有三。第一,香港法律制度源自英國普通法,向來以英文為主導,法律教育全用英語,以暢達的中文解釋普通法概念及案例,是專門且艱巨的工作,卻能起示範及教育的作用,對香港法律中文,及法律制度雙語化之全面發展,尤為重要。第二,兩岸三地的法律翻譯員一般沒有受過法律訓練,本書旨在幫助其認識合約法的基本概念,特別是普通法的概念,以增進法律知識。書中整理三地100多個中文譯詞及相關制度,為實務翻譯工作及翻譯訓練提供方便的參考。第三,本書說明深入淺出,對如欲了解三地合約法的法律工作者、法律學者及法律學生,所提供之相關法例及簡明分析,有助他們日後深入比較研究。對各界人士而言,亦可以本書作為起步點,從其力求簡潔明白的文字,掌握一些似乎艱澀的法律概念。香港回歸已接近17載,三地間經濟貿易往來愈加頻繁,此類法律翻譯研究無論對法律界、學術界以至一般人士皆有裨益,亦可作為相關科目的教材,實在是大勢所趨,有長遠發展之必要。
本書是跨學科的研究,結合筆者翻譯、語言及法律的知識而成。書中每章解釋一個合約法詞彙,以普通法概念為主軸,再探討內地與台灣法主要的法學觀點及原則,務使讀者能於簡短的篇幅了解其中要點。今天中港台商貿往來頻繁,訂立各類合約需求日增,書後附載的英漢詞彙表,有助三地人員理解、撰寫及翻譯合約及相關之法律文件。本書在華文世界屬創新嘗試之作,筆者現正計劃在其他法律範疇出版同類書籍,致力推動三地法律交流。 本書共有兩大部分。第一部分共16章,按合約之成立、內容、失效及補救次序,分立為五篇。第一篇為〈導言〉,概述「合約」(“Contract”)一詞之古今意義,及現時兩岸三地合約概念異同,其中主要源於兩大法制之差別。第二篇〈合約之構成〉,分析有效合約之組成部分,共有四章:「要約」(“Offer”)、「承約」(“Acceptance”)、「意向」(“Intention”) 及「行為能力」(“Capacity”)。第三篇〈合約之內容〉,闡述三地之「明示及默示條款 」(“Express and Implied terms”)及「免責條款」(“Exemption Clause”),以及相關制度。第四篇比較中港台各項〈合約失效及解除之因素〉,於全書篇幅最長,包括「不可抗力」(“Force Majeure”)、「受挫失效」(“Frustration”)、「失實陳述」(“Misrepresentation”)、「錯誤」(“Mistake”)、「脅迫」(“Duress”)、「欺詐」(“Fraud”)及「不合法」(“Illegality”)共七章。最後一篇則討論〈違約之補救方法〉,有「損害賠償」(“Damages”)及「強制履行」(“Specific Performance”)兩章。

甲部 合約法主要詞彙

第一章 導言
第二章 合約之構成
第三章 合約之內容
第四章 合約無效及解除因素
第五章 違約之補救方法

乙部 英漢詞彙對照表

陳可欣,香港中文大學學士及碩士,英國曼徹斯特都會大學法學學士,澳洲昆士蘭大學博 士。現任香港中文大學(深圳)人文社科學院副教授,任教中英翻譯。近年主要研究範疇 為法律翻譯及法律詞彙、專業翻譯及理論、翻譯教學、術語學等。曾在香港、內地及國際 學術期刊發表多篇文章,近著包括《法律翻譯系列:兩岸三地合約法主要詞彙》(2014) 及《法律翻譯系列:兩岸三地侵權法主要詞彙》(2015)。